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苍安委〔2022〕1 号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苍南县深化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提高我县采掘施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山采掘施工清理整
顿工作督办函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去年清理整顿工作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我县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清理整顿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清醒认识当前我县采掘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本质安全水平还不高、安全生产形势还很严峻的实际,始终把安全摆在第一位,取消不利釆掘施工企业安全发展政策,重新制订采掘施工企业安全发展的激励扶持政策,着力形
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依法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我县采掘施工企业高质量安全发展。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再“清理淘汰一批、整顿提升一批、扶优做强一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通过严格执法、规范许可、强化监管,切实解决企业资质挂靠、以包代
管、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通过新一轮深化整治,采掘施工企业要达到五个百分百(即企业的项目和生产安全事故 100%如实上报,企业总部及其项目部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 100%足额配备,企业对其项目部的定期检查 100%落到实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100%创建达标,企业对其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激励 100%全员覆盖),实现 2022 年度在册工伤保险员工事故亡人总数下降 30%,力争 50%的目标。
二、时间安排与重点任务
结合苍南实际,在 2021 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强力措施,通过为期 9 个月的再深化整治,全面实现我县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再提升。
(一)企业清查自纠阶段(2022 年 1-2 月)
各采掘施工企业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整治文件要求,对照《清查自纠重点内容表》(附件 1)全面开展清查自纠,重点清查以下方面:项目部合同签订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情况,项目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技术人员等骨干人员配备情况,企业总部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情况,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企业向项目部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情况,以及近两年申请许可延期时是否存在瞒报漏报项目部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等。各采掘施工企业对清查
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要及时清理,并将清查自纠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于 2022 年 2 月底前报县应急管理局。自查清理阶段,将重点建立“四大”工作机制。
1.建立企业项目部主动报备机制。各采掘施工企业要做到“一项目一档案”,全流程建档,全时段备查。新项目签订合同后,企业必须在一个月内向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并录入“浙江省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实行常态化更新管理。项目
部如发生生产安全一般、较大及以上事故,除按照规定报告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外,必须在三日、一日内报告苍南县应急管理局,并在事故调查报告出具后的十五日内录入“浙江省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2.建立部门联动大数据核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县安委办每季定期收集人社、税务等部门采掘施工企业人员社保信息、工伤事故理赔信息和在外项目部申报纳税信息(外经证)。要继续通过对项目部按比例抽查或发协查函等形式
收集企业在外项目部管理信息,建立健全项目部和事故核查机制。
3.建立最严整治工作考核督办机制。主动将我县采掘施工安全清理整顿工作纳入市对县“七张问题清单”内容,放大工作格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坚持抓本治源,努力建立长效机制。要明确整改问题内容、整改工作措施、整改时限要求、整改责任
单位,对标对表、全面整改、限期销号,着力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
4.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清理退出机制。严格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能力、信息上报行为和办公硬件条件,对存在项目部资质挂靠、许可欺骗贿赂、发生重大或较大事故且情节严重等企业,逐级上报到省应急管理厅,依法吊销或撤销其安
全生产许可证。
(二)整治攻坚阶段(2022 年 3-8 月)
1.开展刚性执法大检查。以省应急管理厅检查发现的 27 家存在漏报项目部或生产安全事故的采掘施工企业为重点对象,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采掘施工企业开展为期半年的“雷霆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检查采掘施工企业总部,并
按一定比例抽查企业的省外项目部,重点查处以下内容:(1)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资质挂靠行为的;(2)企业本部及其项目部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的;(3)不能保证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落实到
位,将安全资金挪作他用的;(4)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未严格执行的;(5)职工不符合入职条件或者未经培训上岗的;(6)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7)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8)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9)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详见附件 2)。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对屡查屡犯、问题突出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依法予以顶格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逐级上报至省应急管理厅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严格许可和延期换证管理。加强和上级部门的对接,从严把控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不予许可建议,对漏报瞒报项目部和事故情况的企业,发现问题严重证据确凿的坚决予以上报建议撤销许可。
3.强化日常监管、指导和服务。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采掘施工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采取“开小灶”的重点监管措施,成立工作专班,派员进驻进行“面对面”帮教,督促企业全面整改。要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为核心,督促指导采掘施工企业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采掘施工企业标准化建设行业标准出台后,要通过政策引导、严格执法、严格许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多种措施,推动采掘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矿山井巷规范化管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4.大力推动“资质”联动惩罚。应急管理和住建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企业存在涉及资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查清事实,固定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处罚;需要处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行政处罚的,要及时移交资质许可部门或具备相应行
政处罚权限的部门依法处理处罚,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
5.制定安全发展扶优扶强政策。研究出台《苍南县采掘施工企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苍南县矿山井巷行业“十四五”规划》。通过设立企业无事故安全奖、引进安全和技术人员、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华为 5G 开矿技术等政策,以及开发苍
南矿山井巷“千眼守望”工程项目建设,引导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推行数字化管理和监管新手段,实现科技兴安。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 年 9 月)
全面总结本次清理整顿工作,提炼出有益于我县采掘施工企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清理整顿工作成果,杜绝同类问题死灰复燃。坚持底线思维“底”到底,坚决破除思想上的“温差”“误差”问题,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从根本上
消除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和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全县采掘施工行业领域健康安全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充分认识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整治。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应急管理、住建、税务、人社、县投促中心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整治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牵头推进
整治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行动方案总体安排,进一步细化量化整治任务及时间节点,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强化系统治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政策扶持、数字化改革、企业人才培养、监管队伍建设等多种措施,完善机制,形成长效,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切实解决
我县采掘施工行业资质挂靠、以包代管和盲目承接工程项目、超能力设置项目部等突出问题。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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